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党课讲稿【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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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党课讲稿【完整版】

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党课讲稿

 

 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积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确保全面依法治国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通过法律规范体系或党内法规体系表现出来的,必须借助于执法者有效实施才能发挥出治理效能。所以说,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是党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的中坚力量,在国家治理中肩负着重要责任。领导干部重视法治、厉行法治,就能更好发挥法治在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

 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有利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到 2035 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其中一方面就是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各级领导干部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国家的法律、党中央的政策和决策部署都依靠领导干部牵头组织实施,带头贯彻落实。同时,领导干部的一举一动都对公众起着示范作用,影响着公众价值取向的塑造。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要求领导干部必须率先垂范,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在我国,法律都是立法机关在党的领导下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开门立法广泛听取民意的基础上制定的,体现了党和人民的意志,凝聚了广泛的共识。各级领导干部尊崇法治,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本质上是尊崇党和人民的意志、对党和人民忠诚的体现。那些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漠视法律的行为,都是将个人意志凌驾于党和人民共同意志之上的行为,损害的是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和尊严。领导干部遵守法律,必须破除法律工具主义的认识,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信仰法律,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法、心中有畏。

 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领导干部要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方面和全过程,让学习成果更好转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生动实践。要学习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弄明白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与公职人员身份密切相关的法律,做到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学习党内法规和党中央各种规范性文件,知晓党中央倡导什么、反对什么、要求什么、禁止什么,自觉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领导干部守法表现在日常工作中,就是要遵守和服从法律的规定,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领导干部无论职务多高,权力多大,都要恪守“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权力行使原则,不能滥用权力。

 在谋划工作时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时要运用法治方式,说话做事时要先考虑一下是不是合法。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在履行职责时清楚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不能以“公共利益”为借口,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权利,包括人身权、财产权和人格权。同时,领导干部还要积极捍卫法治,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勇于同各种危害法治、破坏法治、践踏法治的行为作斗争。

 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不仅要有担当的宽肩膀,还得有成事的真本领”,“既要有想干事、真干事的自觉,又要有会干事、干成事的本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新形势新任务对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干事热情和法治精神结合起来,牢固树立依法干事的意识,在法律授权范围内积极作为、勇于担当,以实现党委政府的工作目标、实现人民群众的期待。要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要着力提高依法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跟着问题走、奔着问题去,谋实事、出实招、求实效,勇于担当作为、善于攻坚克难,以钉钉子精神依法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工作。

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党课讲稿

 

 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司法部负责人就《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答记者问 日前,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社部联合印发了今年 1 月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围绕意见的有关问题,司法部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为什么要制定出台意见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抓“关键少数”,要求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要求“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

 这次制定出台意见,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在以往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总结提炼各地各部门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工作实践,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健全和完善。

 主要解决哪些问题 意见着力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在三方面取得新进步、新成效。

 在认识上,要求各地各部门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工作来抓,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纳入本地、本部门工作总体布局。

 在制度上,对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出明确要求,使之更具体、易实施、可考核,促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由一般性要求变成制度性安排。

 在机制上,明确了党委组织部门、宣传部门和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

 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有何要求 意见要求国家工作人员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章和各项党内法规。

 意见主要提出 5 方面内容。一是坚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自觉

 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实施;二是学习国家基本法律,努力掌握法律基本知识;三是学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四是学习与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五是积极推进国家工作人员结合岗位需求开展用法活动。

 为什么强调学习党内法规 “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健全党内法规是依法治国的题中之义。意见要求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各级党组织都要切实履行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的职责,把党内法规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

 如何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 意见把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的基本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学法计划,党委(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

 意见强调定期组织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法治研讨等,利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开展学法活动;建设网络

 学法学校、网络学法课堂,拓宽学法渠道和学法形式。将推动各地各部门更多更好地运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更有效地组织开展以案释法、旁听庭审、警示教育等活动。

 意见要求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把宪法法律列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和其他相关培训机构的培训必修课;把法治教育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入职培训、晋职培训的必训内容,确保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

 对国家工作人员用法提出了哪些要求 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限、内容和程序等进行合法性审查。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推动在国有企业设立公司律师。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于违法决策以及滥用职权、怠于履职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都要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重大执法决定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落实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公开职责权限、法律依据、实施主体、流程进度、办理结果等事项。落实执法案卷评查、案件质量跟踪评判工作,努力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落实执法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

 如何加强学法用法的监督考核 意见提出国家工作人员录用和招聘中的入门考法、定期法律考试、任职法律考试、拟从事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专门考试。意见实施后将对干部任职前考法制度的适用范围、考试内容、考试形式、考试结果运用等进行规范和完善,更加注重考察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提高考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意见要求把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进行述法。意见强调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意见同时要求对学法用法工作推动开展情况加强考核评估,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情况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列入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考核指标。

 如何建立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机制 各地各部门要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学法用法工作的具体落实,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并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创造条件提供保障。积极探索建立激励机制,按照有关规定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党委组织部门要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监督,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列入干部培训计划,协调培训院校落

 实宪法法律必修课,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党委宣传部门要协助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加强对学法用法工作的舆论宣传。公务员主管部门要把法治知识纳入公务员录用考试、培训和年度考核范围。司法行政部门要具体承担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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